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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教职工爱心救助基金使用范围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4:21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

教职工承担了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维系着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建设发展。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帮助解决突患重大疾病和发生重大变故教职工的实际困难。西安培华学院依托西安市培华公益慈善基金会设立“西安培华学院教职工爱心救助基金”(以下简称“爱心救助基金”),“爱心救助基金”非职工福利,非互助性、普惠性的扶贫救济。

西安培华学院“爱心救助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在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罹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变故而经济特别困难时的紧急救助。教职工包括在编人员(含人事代理)、合同制聘用人员等。最高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2万元,具体金额根据本基金的资金总量及被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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