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立项:
1.募捐单位填写捐赠立项申请
2.秘书处核查【国际交流中心核查(境外捐赠人)】
3.秘书长审核
4.立项反馈
二、接受捐赠:
1.签订捐赠协议
2.捐赠方交付捐赠物资
3.秘书处验收捐赠物资、开具捐赠票据、项目部寄送发票、证书及感谢函
4.基金会财务专户核算
5.受益方实施公益项目
三、捐赠物资使用:
1.受益方拟定物资使用计划,填写《物资使用申请表》
2.秘书处核查
3.秘书长审核
4.受益方实施
四、监督检查与反馈:
1.基金会定期检查
2.受益方提交年度报告
3.受益方提交结项报告
4.基金会向捐赠方反馈